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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国有上市企业达到10家

浏览次数: 作者:水母网 发布时间:2022-09-01 10:02:58
 
   31日,我市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力争到2025年将冰轮环境、泰和新材、张裕集团、东方电子集团、密封科技打造成行业领军企业,全市国有上市企业达到10家,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共计达到50家。
 
   将万华化学打造成世界一流企业
 
   我市提出,将对标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到2025年,将万华化学打造成世界一流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建立全面覆盖、分层分类的行业一流企业创建体系,利用3~5年时间,在竞争类市管企业率先打造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行业领军企业和细分领域龙头企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将冰轮环境、泰和新材、张裕集团、东方电子集团、密封科技打造成行业领军企业,将相关权属企业培育成为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力争全市国有上市企业达到10家,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共计达到50家。打造一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指导督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落实好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围绕产业投资和城市建设投资职能,不断壮大资产规模、增强造血能力、提升融资功能、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利用3~5年时间,发展成为国内同类别一流的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在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通知提出,引导和推动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建立“重点投资项目清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投资项目调度服务机制,确定服务专员定期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9+N”产业以及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建立市管企业主业和投资项目指引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下一步,我市将建立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到2025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等规模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市经济增长水平,其中市管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等质量效益指标位居全省市级国资系统前列。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推动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享誉度。推动制造业企业增强设计和服务能力,加快由产品型向服务型转变。
 
   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3%以上
 
   创新,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通知提出大力实施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鼓励市管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市管工业企业整体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制造业企业整体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以上,其中重点制造业企业达到5%以上。
 
   强化创新平台建设。立足主责主业、围绕我市“八大”主导产业,培育或并购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设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承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牵头或参与建立产业研究院、创新联合体等各类开放创新平台。深入实施企业数字化战略转型,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打造一批“灯塔工厂”、数字化企业和产业园区。鼓励各市管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企”工程,健全人才“引用育留”机制,支持企业引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首席技师。鼓励企业建立科技带头人或首席科学家制度。支持企业大力引育高端人才,到2025年国家级领军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高端人才总量实现新的突破。
 
   做强特色产业园区。重点推动做大做强“2+8+N”产业园区。“2”即已建成并投运的万华化学工业园和东方科技产业园;“8”即正在启动建设的裕龙石化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东方航天港产业园、泰和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张裕绿城葡萄酒小镇、万华蓬莱工业园、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N”即支持市管企业与各区市合作,建设更多专业化、特色化园区。
 
   放大企业链主作用。加快培育链主企业,着力打造“5+5+N”产业链协同联动发展模式。持续提升万华化学、蓝天集团、轨道交通集团、张裕集团、裕龙石化5户链主企业“控链”能力;不断强化冰轮环境、泰和新材、东方电子集团、交运集团、盐粮集团等5户骨干企业“强链”“延链”作用;积极培育一批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不断“补链”。适时整合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培育国有企业上市资源,建立并动态调整上市资源后备库,逐户研究确定上市板块,协助推进上市工作。支持符合要求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推动已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增资、收购等方式引入市外上市公司。力争3年内,全市新增国有参控股上市后备企业10家以上。支持国有企业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引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高质量并购重组。
 
   市管企业改革成效评估纳入考核
 
   改革出活力,改革出动力。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各级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集团和重要子企业全部设立规范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提升董事会运行水平。完善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方式,严格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和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出资人派员列席市管企业董事会现场会议制度,开展董事会与董事考核评价。
 
   持续优化企业创新管理。压缩管理层级,开展“总部机关化”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企业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制度,修订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用足用好中长期激励政策。着力推动泰和新材、冰轮环境等开展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巩固提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市管企业改革成效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将经验做法、规定要求写入章程、建立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三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开展市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创新成果评选,将优秀改革案例在全市推广。
 
   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方面,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标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家队伍。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完善企业家参与重大战略实施机制,推动企业家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提供更多智力支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常态化、立体式组织开展国企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

主办单位:烟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烟台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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