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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一季度项目建设全面起势的若干措施

浏览次数: 作者:水母网 发布时间:2023-01-09 09:24:45

 
    为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开局、平稳起步,现提出促进一季度项目建设全面起势的若干措施。
 
    一、总体目标
 
    1.到2023年3月底,全市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确保完成投资1740亿元以上,占年度目标任务的3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力争达到8%以上。其中,省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体量居全省前两位;市级重点项目中,新开工项目达到66个、占比超30%,一季度完成投资800亿元以上、投资完成率达到30%以上。
 
    二、加力提速项目建设
 
    2.开展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和观摩评比活动。滚动开展重点项目集中开工、观摩评比等活动,在全市掀起“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热潮。春节后,采取“市级主会场+区市分会场”形式,举行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推动总投资1367亿元的134个亿元以上项目全部按期开工建设;组织开展高质量发展观摩活动,采取“实地观摩+集中开会”的形式,对全市建成完工重大项目进行观摩评比,激发各区市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动力。
 
   3.加快重点项目启动建设。逐月制定各区市重点项目开复工清单,加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全市一季度省市级重点项目中,新开工项目的开工率达到30%以上;续建项目确保春节假期后一周内全部复工。对无法完成开复工任务目标的区市进行通报约谈,并取消“重点项目谋划建设先进集体”奖项评选资格。
 
    4.严格平台挂图督战。在全市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引领示范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纳入全市挂图作战平台,实行“挂图作战”“蓝黄红”管理,逐个项目制定“进度图”“保障图”等具体推进方案,并细化分解到每月,对照节点、到点交账。对制约重点项目按期推进的卡点堵点问题,实行问题闭环解决机制,逐项明确解决路径、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对未按期完成或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
 
    5.加大精准核查力度。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常态化核查机制,市发改部门聘请第三方造价评估机构,采取抽查项目财务支出凭证、测算土建工程量投资、查验设备安装到位情况等方式,每月实地核实复查各区市上报的固定资产高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投资额度,严防项目数据弄虚作假,并由统计部门做好相关纳统工作。
 
    三、精准有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6.全力消除疫情停工影响。实行疫情停工项目报告制度,对个别存在疫情影响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靠上,采取精准有效措施,“缺什么补什么”,解决防疫物资调配、员工返岗、物资运输等问题,符合冬季施工条件的项目不得因疫情原因停工停建。
 
    7.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充分发挥要素保障创新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效能,大力推行“四证齐发”模式,努力做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验收”;优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积极推动省市重点项目预支土地指标;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重点项目”专场银企对接会等形式拓宽重点项目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夯实资金保障。
 
    8.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作用。用足用好首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带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首批债券资金支持项目由市发改委会同各区市制定,优先安排在建项目和一季度新开工项目。项目论证不充分、前期工作不完善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首批债券资金。3月底前,获得首批债券资金支持的项目确保全部开复工建设,债券资金支出率不低于50%,上半年全部支出完毕。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对已发行债券项目进行现场督导,未按时开复工和未按时完成资金支出的,按程序将债券资金予以收回。各区市对项目开复工和债券资金支出完成时限进行承诺,对无法完成任务目标的区市,在新一轮债券资金分配上对资金额度和项目数量予以核减。
 
    9.保障项目施工进度。对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渣土运输车辆,可在白天特定时间段内,按照规定运输时间及路线,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由相关部门发放临时通行证。对运输车辆造成的轻微违法行为视情从轻处理。有关执法部门负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重点项目存在超时施工扰民等情况的,对周边无市民居住的,原则上不叫停施工;对有市民居住的,属于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先行改正,事后再依规定作出处罚。
 
    10.保持项目建设连续性。对一季度不停工的省市级重点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信用评价加30分、15分奖励,优先推荐给市级平台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政银企”银行成员单位给予重点扶持,实行非安全生产类容缺容错监管,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2月5日前实现开复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信用评价加20分、10分奖励。对2月28日前实现开复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信用评价加10分、5分奖励。
 
    11.强化施工人员力量保障。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对接和协作,鼓励企业采取提供客运包车、定制化运输等“点对点”“家到工地”服务,组织广大务工人员集体返烟返岗。企业所在区市结合实际制定返岗交通补贴操作方案,明确补贴范围,落实资金保障,原则上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加大奖补激励力度
 
    12.加大一季度考评奖励力度。继续围绕各区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谋划争取等方面开展季度考评,加大一季度项目增量指标考评权重,对考评结果前五名区市奖励500万元—100万元。
 
    13.开展一季度项目开工擂台赛。根据各区市一季度新开工项目数量、开工率以及完成投资数额、投资完成率等指标,组织开展新开工项目擂台赛,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重点项目谋划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项评选时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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