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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出台《意见》深化企业改革,规范改制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出清一批——3年建起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

浏览次数: 作者:水母网 发布时间:2018-10-09 11:45:52
 
    烟台企业改革有了“路线图”,《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明确,按照“规范改制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出清一批”的思路,加快企业规范改制步伐,加快企业战略重组步伐,加快特困关停企业退出步伐,进一步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
 
    力争经过3年时间,全市企业基本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灵活高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显著成果。符合条件的规上和限上企业基本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增加10家以上;市管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比例、资本证券化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总结推广万华改革经验
 
    《意见》指出,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总结推广万华混合所有制及员工持股改革经验,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鼓励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以及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除国家规定必须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特别是竞争类企业,原则上全部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实行非国有资本控股。鼓励国有资本进入非公有制等企业,实现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员工持股,保持员工与国有股东持股的合理比例。已引入员工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防止股权固化僵化。
 
    加快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加大“个转企”“小升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到2020年,新增“个转企”6000家以上、“小升规”300家以上。实施规上和限上企业公司制改制行动计划,每年确定一批改制示范企业名单,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企业实现产权结构向股份化、管理班子向职业化、经营决策向民主化、融资渠道向多元化转变,打造产权清晰、股权优化、结构合理、制度规范的现代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改制涉及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规模企业以上市、挂牌为目的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所产生的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由同级财政按照实际发生额给予50%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实施“资本强市”战略
 
    《意见》强调,要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确保“三会一层”依法履行职责。到2019年,在全市国有独资公司普遍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制度,选择1—2家国有企业试点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逐步实现专职外部董事占多数;实现市管企业外派监事会全覆盖,试点社会化招聘职业监事。分类分层有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和退出机制,保障职业经理人依法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
 
    大力推动企业内部市场化改革。引导各类企业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模式,精简内部组织架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实质性管理层级原则上不超过三级。搭建企业内部市场化核算平台,全面引入市场供求、价格、竞争、风险机制,通过竞聘经营、承包经营、项目管理、契约化管理等方式,赋予内部市场主体充分的自主经营权、用人权、分配权,实现岗位增值、个人增收、企业增效。到2020年,市管企业内部价格核算和结算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
 
    支持改制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实施“资本强市”战略,建立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筛选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强跟踪辅导、规划指导,分层次、分梯次推动上市挂牌。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新三板及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分别给予3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以内补助。对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融资,根据融资规模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年度给予50万元以内补助。到2020年,新培育上市挂牌、发债后备资源企业300家以上,进入上市挂牌程序企业30家以上。
 
    推进全员绩效考核
 
    《意见》指出,健全中长期分配激励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建立“岗位+绩效”员工分配体系,合理拉开收入档次,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推动企业采取股权期权或虚拟股权、分红权、超额价值分享等方式,对符合规定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进行激励。
 
    建立统一规范的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与综合考核体系,按规定进行考核奖惩。市委组织部负责综合考核,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负责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及奖惩挂钩,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后兑现。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年金制度,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障,提高员工养老待遇水平,到2020年新增10家国有企业实施年金制度。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市政府依法履行市管企业出资人职责,分别授权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做到该管的绝不缺位,不该管的绝不越位,该服务的服务到位。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年内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2019年基本实现统一监管。加强对国有资产投向、分布、变动等情况的全方位动态监管,涉及国有资本重大布局调整、重大产权转让、重大投资项目等事项,要报市政府批准,确保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完善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国有资本收入及支出实行预算管理。
 
    稳妥推进困难企业解困
 
    《意见》指出,稳妥推进困难企业解困,发挥好政府与市场“两只手”的作用,用创新的思路、法治的手段、有效的举措,分类解决困难企业相关问题。对有发展前景的,鼓励债权人通过债转股、债务转移和债务抵消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对资不抵债的,通过破产清算、重整等程序实现淘汰出清。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不良资产批量化处置、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快困难企业债务处置。对参与优化重组困难企业的市场主体,合理确定并购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降低兼并重组成本。到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劣势中小国有企业的优化整合和改制退出任务基本完成。
 
    理清市级投融资公司功能定位。通过资产重组、股权调整等方式,优化公司结构,明确战略方向,剥离政府融资职能,依法依规开展市场化经营。支持市级投融资公司参与重大产业投融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集“发展建设、综合管理、资源组织、产业驱动”于一体的城市运营商,推动国有资本实现良性循环、滚动发展。

主办单位:烟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烟台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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