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国文明网发布《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确认烟台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已是烟台市第七次获此殊荣。
2005年,烟台市荣获首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09年,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1年,烟台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第三次成为全国文明城市;2015年,烟台市第四次摘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2017年,烟台市第五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20年,烟台市第六次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殊荣。
主办单位:烟台市企业联合会 烟台市工业经济促进会
电话:0535-6699701 6699702 传真:0535-6699701 稿件邮箱:ytqilian@163.com 邮政编码:264003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75号玉岱大厦2号楼三楼
备案号:鲁ICP备2021040865号
本站信息版权所有,未经书面许可,翻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