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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举行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 工作站揭牌授牌仪式

浏览次数: 作者: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7-09 10:29:44
 
    7月8日,烟台市福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在福山区人社局正式挂牌成立,并分别在区总工会、区工商业联合会设立分站,标志着福山区在大力推进调裁衔接工作上又迈进了一步。
 
    工作站由区人社局牵头建立运行,联合区总工会、区工商业联合会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统一标识、统一名称、统一调配资源,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熟悉法律政策、贴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职能优势,形成化解争议合力。区仲裁院具体承担联合调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负责对联合调解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各工作站接受区仲裁委的委托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向区仲裁委提起仲裁审查申请,置换仲裁调解书;未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立案。
 
    三方联合调解,创新调解工作模式,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首先,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参与调解,从法学专家、律师、检察官、工会干部等专业人员中择优选聘,打造一支专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队伍,首批聘请了12名调解员;其次,坚持依法、中立、公平、公正原则,调解程序和协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第三,坚持自愿调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其选择调解员,建议更具专业性,调解更有针对性,最大限度降低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性,为当事人维权提供更耐心、贴心、暖心的服务。
 
    近年来,区人社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的要求,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途径,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体系,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推动调解工作提质增效。成立联合调解工作站,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实体化建设,实现了调解程序与仲裁程序无缝衔接,进一步保障争议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调解公信力更强,调解成功率更高。
 
    下步,联合调解工作站将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承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及时便利高效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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