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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不等闲 在线庭审助维权

浏览次数: 作者: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3-09 14:43:03

 

   2月17日上午,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借助云视讯网络APP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刘某诉某包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一案。这是疫情发生以来,我市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的第一起争议案件。

   在当前疫情影响下,为主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避免延期审理造成办案周期过长,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仲裁院精心谋划,创新探索,积极尝试网络庭审模式,在当事人不到场的情况,通过第三方视频软件进行远程庭审,既满足了疫情防控需要,也为当事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法律维权服务。

   开庭前,我们认真学习借鉴各地先进做法,取长补短,在多个APP之间反复摸索比对,拟订网络远程庭审最佳方案,开展线上模拟测试。再由仲裁员指导当事人自行下载APP客户端完成注册登录,告知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好远程庭审准备,确保整个庭审程序合法、环节完备。

    在身份审查环节,由当事人通过屏幕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明确APP注册帐号以验证身份,确保庭审的有效性。

    庭审过程中,通过共享屏幕功能,全程同步呈现庭审笔录,便于当事人实时掌握庭审进度。

   通过云视讯,庭审过程的视频、音频可同步录制形成MP4文档保存,确保庭审全过程记录在案;视频过程中,同时支持在线文字编辑,当事人对庭审笔录核对后,在线回复确认笔录无误,对话内容可形成TXT文档自动保存。
  
  为更好保障线上庭审需求,市仲裁院专门申请两个公用手机账号,实现多个庭审同步进行。目前,远程视频庭审主要针对公告的案件、外地当事人的案件及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线上庭审的案件优先适用,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存量案件和新增案件的有效平衡。另外,除云视讯APP客户端外,市仲裁院还提供微信视频等庭审方式,满足不同当事人的服务需求。

   在疫情攻坚的特殊时期,市仲裁院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发布疫情期间劳动仲裁事宜公告,明确当事人因疫情无法及时申请仲裁的,时效可中止,并为当事人提供网上预约立案、EMS邮寄等多种立案方式;无法参加仲裁活动的,可申请延期。同时,积极探索和推广“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模式,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在线庭审,提高了特殊时期的争议处理质效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主办单位:烟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烟台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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