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信息 >

5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浏览次数: 作者:水母网 发布时间:2020-04-30 10:08:05
 
    2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纳税事宜,税务总局在连续延长2月、3月、4月申报纳税期限之后,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将5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税务机关对延期申报的纳税人采取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的措施。

主办单位:烟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烟台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电话:0535-6699701 6699702 传真:0535-6699701 稿件邮箱:ytqiye@163.com 邮政编码:264003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75号玉岱大厦2号楼三楼

备案号:鲁ICP备2021040865号

本站信息版权所有,未经书面许可,翻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