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信息 >

烟台喜获全省首批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浏览次数: 作者:水母网 发布时间:2020-10-26 10:25:27
 
    10月19日,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命名的决定》(鲁法办发[2020]19号)。我市荣获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招远市进入“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行列,我市“全面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栖霞市“强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荣获“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近年来,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机构职能职权法定,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突出烟台地方特色,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有效发挥。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建立起部门申报、民意调查、政府把关确认的科学决策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打造“四全”模式被司法部宣传推广。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发挥常态化、刚性化监督制度作用,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0535”烟台阳光复议惠民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主办单位:烟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烟台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电话:0535-6699701 6699702 传真:0535-6699701 稿件邮箱:ytqiye@163.com 邮政编码:264003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75号玉岱大厦2号楼三楼

备案号:鲁ICP备2021040865号

本站信息版权所有,未经书面许可,翻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