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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烟台片区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出台 35项举措打造金融创新高地

浏览次数: 作者:烟台日报 发布时间:2019-12-16 10:11:58
 
   日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围绕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金融领域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等五大任务推出35项举措,打造金融创新高地。
 
 “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列为《实施方案》首要任务。大力推动外资金融机构集聚。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率先在烟台片区落地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设立外商独资银行。推动本地法人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外资设立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外资非银行支付机构、外资征信机构、保险代理、保险公估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烟台片区发展。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合作水平,打造专业化、集约化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山东省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探索设立专业从事境内股权类投资基金公司,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烟台片区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围绕推进金融领域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推出了8项举措。比如,实施外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实现申请主体网上业务申请、网上办理进度查询、办理结果查询的“一站式”服务。实施外汇行政许可事项网上预审。将涉外企业国际收支基础信息核查和修改权限下放银行。积极争取实施服务贸易税务备案表电子化试点。争取实现税务备案银行付汇的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
 
    探索自贸区烟台片区内企业可在烟台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
 
 “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是《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举措有:深入推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推动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推进投资领域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支持片区内银行按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推动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扩大实施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对优质的银行、优质的企业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审核,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自主办理货物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
 
 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是金融改革创新的落脚点。《实施方案》明确,鼓励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业务,支持保险公司围绕片区内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需求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在严格监管前提下审慎有序进行金融综合经营试点。对烟台片区内符合烟台市“金桥”计划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市级重点扶持企业名单,通过运用扶持工具,分门别类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方面,建立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管机制。探索金融“监管沙盒”,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金融数据库,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以大数据为依托建立合规评价体系,对企业、个人跨境收支进行全面检测、评价,并实施分类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行为。
 
 有了创新举措,重在推进落实。《实施方案》明确,建立烟台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对烟台片区内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进行会商,通报交流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主办单位:烟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烟台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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