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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召开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会议

浏览次数: 作者:企联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20 09:17:53

   10月11日,烟台市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成单位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总工会、烟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烟台市工商业联合会在市人社局会议室召开市级和谐企业评价工作会议。按照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联、市工商联下发的《烟台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烟台市劳动关系和谐园区评价管理办法》(简称《市级评价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园区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市三方四家会同芝罘区、开发区、福山区、栖霞、招远、龙口等10个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对42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刘昌卫、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张洪军、市企联常务副秘书长王立新、市工商联经联科副科长吴丽杰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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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园区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价企业员工劳动关系、工会建设、民主管理与集体协商等方面。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市级评价管理办法》要求,按照两项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各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各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严格按照两项标准和《市级评价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申报单位的真实情况,组织对其进行初步评价与打分,并将得分70分以上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进行集中审核。经本次评审,初步确认37家为2022年度烟台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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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企联作为烟台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成单位,积极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开展工作联动,强化企业代表组织建设和企业协商代表培训工作,参加有关区市“1+3”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劳动安全与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集中签约,制定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标准,建立烟台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激励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全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主办单位:烟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烟台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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